不少公司每年都會舉辦聖誕節抽獎,但有網民今日發文表示,公司早前舉行聖誕派對,終極大獎為價值3萬元的電視,最後由一名剛入職的新同事抽中,但該同事在3日後因有其他工作機會而辭職,上級竟要求同事交還大獎,否剛在薪金扣除。有關做法引來網民熱議,認為做法不合理。
公司早前舉行聖誕派對,終極大獎為價值3萬元的電視
有網民於facebook專頁「奴工處」發文,指其公司於上周一(20日)舉行聖誕派對,終極大獎是一部價值3萬元的電視,抽獎環節人人有份,最終被一名入職兩天的同事抽中。不過,該名新同事3日後因有更好的工作機會而辭職,老闆得悉事件後竟叫人事部要求該同事交還獎品,「如果唔係就係final payment度扣」。
帖文旋即引來網民熱烈討論,指樓主的公司既然已送出禮物,事後逼同事交還非常不合理,甚至有人指老闆的做法只會讓現職同事看到他如何小家,「人哋抽中咗你無問題,係人哋走你先嚟嬲豬,咁你唔一早定個規矩?點解到結果唔滿你意時先嘈?」「扣完勞工處見。而且返1個星期唔通有3萬蚊電視咁多糧咩」、「返咗5日 Final payment 可以扣3皮,$6,000日薪,新 offer 仲要人工好啲,豪畀你都唔怕」、「得嗰4日人工扣哂都有賺啦」。不過,亦有網民表示有一些公司清楚講明新入職的同事未過試用期不能抽獎。
資料來源:奴工處/星島日報